|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温州路安汽车俱乐部隶属于温州路安汽车服务有限公司,是一家面向会员客户提供汽车事务代理的专业服务机构。
第二条 温州路安汽车俱乐部以“诚信、专业、进取、创新”为服务宗旨,旨在建立与现代社会相适应的专业化、网络化的汽车服务保障体系。
第三条 俱乐部为规范服务内容,提高服务质量,特指定本章程.俱乐部将严格按照本章程规定为会员提供相关服务,会员同时按本章程规定享受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. 第二章 入会、续会及退会 第四条 会员入会须认真阅读本章程及服务协议,按要求如实填写《入会申请单》,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,同时缴纳年会费,经查证确认后俱乐部将提供会员卡作为会员入会证明。
第五条 凡持有汽车驾驶证的个人和单位,均可申请加入俱乐部成为会员,俱乐部实行一车一卡一人制。
第六条 会员卡有效期为一年。会员卡期满前一星期内,持卡人须带齐有关证件的原件到本公司办理续会手续,并缴纳新一年的会费,同时享受10%的优惠。
第七条 会员逾期一个月未办理续会手续,视为自动放弃会员资格,如要再次成为会员,须重新办理入会申请手续。会员如在这一个月内接受任何本俱乐部的服务,均按非会员标准收费。
第八条 会员自入会之日起一个月内,如对本俱乐部的服务有任何不满,可在事后一星期内到指定的营业点办理退会手续。会员退会时,需如实说明原因,认真填写《退会申请表》,经本俱乐部确认后方可退会,收回会员卡,年会费全数退还,但会员在这一个月内接受服务时应缴的费用不予退还,如曾享受过免费服务的则要扣回相应款项。
第九条 会员自办理退会手续生效之日起,即不享受本俱乐部任何免费及优惠服务。 第三章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条 会员有投诉的权利。如会员对俱乐部的服务有任何不满,请在一周之内向本俱乐部投诉或拨打24小时客服电话,本俱乐部将在1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。
第十一条 会员有增加服务项目的权利。会员可根据实际需要,提出增加与汽车相关的服务项目,由本俱乐部研究决定是否按客户要求执行。
第十二条 会员享有对俱乐部服务规范及经营状况的咨询权利。
第十三条 会员有遵守本章程、俱乐部会员守则及其它有关规定的义务,自觉维护俱乐部的声誉和形象,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蓄意损坏本俱乐部的形象。
第十四条 会员有按时缴纳会费及其它费用的义务。会员无论入会、续会,都应按时交纳年会费,然后再接受服务。否则,一律按非会员标准收费。
第十五条 会员有主动与本俱乐部保持联络的义务。如会员卡丢失或会员登记主要内容发生变更(如车辆,牌照,地址,电话等),会员有义务及时通知本俱乐部,并按要求前来办理换卡或变更手续。否则,对由此产生的纠纷,本俱乐部不承担任何责任。
第十六条 会员接受服务时,有向工作人员出示会员卡的义务,否则,按非会员标准收费。会员可在一个星期内,凭有效会员卡和发票到俱乐部领取差额。 第十七条 会员有保存会员卡的义务。会员卡是会员的身份证明,应随车携带,不得伪造,涂改或转让。
第十八条 为方便俱乐部服务,会员须在车身指定位置张贴俱乐部标识。如未贴会标,本俱乐部工作人员可拒绝为您提供相应的会员服务,而按非会员标准进行收费。会员可在事后一个星期内,凭有效会员卡和发票到本俱乐部领取差额。
第四章 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九条 俱乐部有义务维护会员车辆使用过程中的合法利益。
第二十条 俱乐部有义务为会员提供优质、优先、优价的汽车后续服务,充分保障会员的权益。在提供免费服务时,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收取任何形式的小费及服务费。
第二十一条 对有意违反本章程及服务协议规定,并不听劝止的会员,本俱乐部有权按非会员标准收费,且不退还任何会费。
第二十二条 俱乐部有义务及时通知会员公司最新信息,如俱乐部章程内容的变动、俱乐部地址的变迁等。
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俱乐部保留对本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。
第二十四条 本俱乐部在实施有关服务细则时,如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如实兑现服务承诺的,本公司不负任何责任。
第二十五条 发生任何纠纷,由双方协商解决;若调解不成功,由本俱乐部所在地的法院负责裁决。
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自2007年7月1日起生效。
|